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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限公司如何回购股东股权
新《公司法》第七十五条规定了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的三种法定情形。按照《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》第十六条,有限责任公司依据《公司法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收购其股东的股权的,应当依法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应的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。股东与公司达成股权回购协议的,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时应提交涉及法定事项的股东会决议、股权回购协议以及公司减资和股权变更登记的其他材料;股东未与公司达成股权回购协议的,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时应提交涉及法定事项的股东会决议、法院裁判文书以及公司减资和股权变更登记的其他材料。